抑郁症为易复发性疾病,目前倡导全程治疗,抑郁症的治疗过程分为;急性期治疗、恢复期治疗和维持期治疗三个阶段。单次发作的抑郁症,50%-85%会有第二次发作,因此常需维持治疗以防复发。
一、急性期治疗
此期控制症状,尽可能达到临床痊愈。为提高患者治疗的依从性,治疗时应告之患者以下信息:(1)抗抑郁药物长期应用不会成瘾;(2)用药2—4周后抑郁症状才可能明显缓解,完全缓解需时6—8周;(3)用药初期可能有轻微的恶心、心烦、失眠等一过性的副作用,随着用药时间的延长大多逐渐消失;(4)2—3周复诊一
次,以便于根据病情及时的调整用药剂量和有针对性处理药物可能导致的副作用。
二、恢复期治疗
至少4-6个月,在此期间患者病情尽管已基本缓解,但并不稳定,复燃的风险较大,因此原则上应继续使用急性期治疗有效的药物,且剂量不变。
三、维持期治疗
抑郁症为易复发性疾病,因此需要较长时间的药物维持治疗从而减少其复发。首次抑郁症复发后应该维持治疗6-8个月,对2次以上的复发,青少年期发病,伴有精神病性症状,病情严重,自杀风险大,有遗传家族史的患者,维持治疗至少2-3年。维持期药物用量可根据病情的稳定程度适当减少,但其用量不应低于急性期治疗量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