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后第1-3天,流质饮食。其间避免纤维性食物,因为纤维性食物可引起切口损伤,应注意保证足够的营养。一般手术后2周内非特殊需要,尽量不戴修复体。实在没办法,必须戴修复体的患者,也只能戴美观性修复体,不能戴功能性修复体,避免压迫创区。
术后第4-7天,半流质饮食,如粥、面条、蛋花等。
术后8-14天,软食。
14天后,恢复正常饮食。一般手术后7天左右,创口即已愈合,此时创面接口处仍较脆弱;14天以后创面接口处已经坚韧,可以承受一定的外力,可以开始正常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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