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颈癌筛查应从 21 岁开始,不论是否有性行为或是否为风险人群。 21-29 岁女性,每三年进行一次宫颈细胞学检查。 30-65 岁女性,每五年进行一次宫颈细胞学检查以及人乳头瘤病毒 (HPV)联合检查,或每三年进行细胞学检查作为替代筛查方法。宫颈癌高危女性须增加筛查频率(HIV 感染、免疫功能不全、子宫暴露于 己烯雌酚或有宫颈上皮内瘤样病变[CIN]2、CIN3 或癌变)。如筛查阴性结果明显并且没有 CIN2 级或以上的病变,年龄超过 65 岁的女 性可停止筛查(此前 10 年的最近 5 年间,连续 3 次细胞学检查结果阴性或连 续 2 次联合检查结果阴性)。 宫颈细胞可经由液体或传统的宫颈涂片收集。单独的 HPV 检查不可作为筛查结果。如联合检查的结果出现意义不明确的非典型鳞状细胞(ASCUS)的细胞学 结果及 HPV 阴性,仍按年龄继续常规筛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