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甲状腺药物用量自始至终,一成不变。
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简称甲亢,其药物治疗通常分为控制期、减量期和维持期 3 个不同阶段,不同的阶段,抗甲状腺药物的用量和时间都不一样。然而,有些患者甚至包括一些非专科医生对此并不了解,而是一成不变地按照最初控制阶段的剂量长期服用,没有将药物适时减量,从而导致药物性甲减。
1. 控制期所需的药物剂量较大,目的是在较短的时间内将患者过高的甲状腺激素水平降至正常,时间需要 4~6 周。
2. 待患者甲功(FT3、FT4、TSH)降至正常水平以后,就进入减量期,此时应逐步减少抗甲状腺药物的剂量,以防矫枉过正,出现药物性甲减,这个过程需要 2~3 个月。
3. 当抗甲状腺药物减而甲功依旧正常,此时不能停药,而应继续用小剂量长期维持,维持期需要 1.5~2 年,甚至更长。
对抗甲状腺药物的药理特性不了解,用法不当或随意换药
他巴唑和丙基硫氧嘧啶是治疗甲亢的两种基本药物,但两者的药代动力学特点有所不同,他巴唑的半衰期为 4~6 小时,作用可维持 24 小时,故可将 1 天药量于 1 次口服,其疗效与 1 天药量分为 3 次口服相当;而丙基硫氧嘧啶半衰期仅 2 小时,因此一定要 3 次 / 日服药,否则起不到应有的疗效。
需要提醒的是,抗甲状腺药物(他巴唑或丙基硫氧嘧啶)只可抑制甲状腺激素的合成,但对体内已经合成的甲状腺激素不起作用,也不能阻止甲状腺激素的释放,故服药后不能很快起效,需要等 1~2 周,待患者甲状腺滤泡内贮存的甲状腺激素被消耗至一定程度后才能临床见效,因此,切不可只服用 2~3 天后症状改善不明显就轻率地认为药效不好,随意更换药物或治疗方法。在抗甲状腺药物尚未充分显效的早期初治阶段,可以通过服用β受体阻滞剂(心得安等)抑制交感神经兴奋,缓解患者心慌、胸闷等自觉症状,但合并哮喘及心衰的患者禁用。
疗程不足,随意停药
有些甲亢患者经过药物治疗,症状完全消失或是甲功恢复正常以后就擅自停药,这样做非常不妥,极易复发。一般而言,药物治疗甲亢的疗程至少需要 1.5~2 年。如果有家族史、治疗复发者,服药时间还需进一步延长。切不可过早停药,也不能用用停停,否则极易导致甲亢复发。
一般认为,只有同时满足下列几个条件方可停药:①甲亢症状完全消失,甲状腺缩小,血管杂音消失,突眼改善;②甲功(FT3、FT4、TSH)恢复正常,甲状腺刺激性抗体(TSAb)转阴;③药物维持剂量小;④总的疗程 >2 年。
对药物不良反应重视不够,忽视定期复查
抗甲状腺药物常见的不良反应有白细胞减少、肝功能损害和药物性皮疹,严重者甚至有生命危险。由于上述不良反应多在用药后的前 2 个月内发生,因此,在治疗初期,一定要嘱咐患者每周检查 1 次血常规和肝功,用药过程中一旦出现咽痛、发热、全身不适等症状,应立即到医院就诊。
一般说来,当患者白细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