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骨头坏死ARCO分期法(国际分期法)
1997年世界骨循环研讨学会
股骨头坏死国际分期法,是以股骨头组织破坏程度来分期的。是从股骨头内部结构破坏程度的评价判断,是从病理的角度来阐述股骨头坏死程度,适用于股骨头坏死的科学研究。
0 期 是指股骨头骨组织缺少血液期,这时对股骨头骨组织进行活体检查以及其他各种检查均正常。这就是股骨头坏死亚健康期。
Ⅰ 期 ECT、CI或MRI确诊,依据股骨头的骨组织损伤部位区分在股骨头骨髓腔或中央。
Ⅰ-A 股骨头受累30%。
Ⅱ 期 X线片异常,但X线片与CT片无股骨头塌陷征,无髋臼的改变,依股骨头的受累部位损伤区分为内侧、中央、外侧。
Ⅱ-A 股骨头受累30%。
Ⅲ 期 新月征是根据股骨头受累部位损伤区分内侧、中央或外侧。
Ⅲ-A 新月征小于15%或股骨头塌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