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术指征:
1、 首先病灶解剖上是局限的,可通过扩大切除术祛除原发病灶(ⅡB以下);
2、 患者愿意接受化疗(需18个月,每月一次);
3、 重建的肢体功能优于截肢后假肢的功能。
二、相对反指征:
1、 肿瘤病理性骨折,瘤细胞扩散到组织外;
2、 青少年骨骺未成熟,尤其当肿瘤切除范围包括下肢长骨生长板,要有可延长假体。
三、绝对反指征:
当肿瘤侵蚀到骨外组织无法进行大块切除的。
四、保肢术方法:
1、 关节融合术;
2、 遗体关节移植术;
3、 瘤段灭活在移植术;
4、 金属假体置换术;
5、 遗体+金属复合假体;
6、 小腿旋转成形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