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煎药器具
煎药器具以砂锅为好,也可选用搪瓷锅、不锈钢锅或玻璃煎器。不能使用铜、铁、铝、锡等器具。铜、铁质煎器虽传热快但化学性质不稳定,易氧化,在煎药时能与中药中多种成份发生化学反应而影响质量。铝锅虽传热快、化学性质较稳定,但铝锅不耐强酸强碱,因此也不是理想的煎药器具。
二、煎药用水
煎药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三、加水量
根据饮片质地、吸水性能、煎煮时间长短、煎煮过程中蒸发量及煎煮后所需药液量计算加水量。传统经验:将饮片置容器内,第一遍加水至超过药物表面3-5cm为宜,第二遍可超过药渣表面1-2cm。特殊用法如:外洗用药加水量宜多,灌肠用药加水量宜少,具体请咨询药剂师。
四、浸泡
煎煮前浸泡有利于有效成分充分溶出,也可缩短煎煮时间,避免因煎煮时间过长导致有效成分损耗、破坏过多。
多数药物宜用冷水浸泡约30-60分钟,以药材浸透为原则。夏天气温高,浸泡时间不宜过长,以免变味、变质。
五、煎煮次数
每剂药一般煎煮两次,将两煎药汁混合后再分次服用。
六、煎煮时间
应当根据方剂的功能主治和药物的功效确定。一般药物煮沸后再煎煮20-30分钟;解表类、清热类、芳香类药物不宜久煎,煮沸后再煎煮15-20分钟;滋补药物先用武火煮沸后,改用文火慢煎约40-60分钟。中药第二煎的煎煮时间应当比第一煎的时间略缩短。
凡注明有先煎、后下、另煎、烊化、包煎、煎汤代水等特殊要求的中药饮片,应当按照要求或遵医嘱操作。
七、煎取药液量
煎药量应当根据儿童和成人分别确定。儿童每剂一般煎至100-300毫升,成人每剂一般煎至400-600毫升,一般分2次服用或遵医嘱。
八、煎煮操作要点
⑴一般宜先武火(大火)后文火(小火),沸前用大火,沸后用小火保持微沸状态。
⑵注意需要先煎、后下等有特殊煎煮要求的饮片,应保留传统煎药特点,满足不同处方需求。
⑶每剂中药宜煎煮2-3次,充分煎出药物的有效成分,提高疗效;药料应当充分煎透,做到无糊状块、无白心、无硬心。
⑷煎药时应当防止药液溢出、煎干或煮焦。煎干或煮焦者禁止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