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反复出现强迫观念和强迫动作为基本特征的一类神经症性障碍。 强迫症状特征包括:病人体验到的观念或冲动来源于自我,但违背自己意愿,虽极力抵抗,却无法控制;有意识的自我强迫与反强迫并存,强烈冲突使其感到焦虑、痛苦。病程迁延者可以仪式动作为主而精神痛苦减轻,但社会功能严重受损;能意识到强迫症状的异常,但无法摆脱。
临床表现
(1)强迫观念是以刻板形式反复进入患者意识领域的思想、表象或意向。这些思想、表象或意向对患者来说,是没有现实意义的、不必要的或多余的;患者意识到这些都是他自己的思想,很想摆脱,但又无能为力,因而感到十分苦恼。
(2)强迫动作是反复出现的刻板行为或仪式动作,是患者屈从于强迫观念力求减轻内心焦虑的结果。 (3)强迫性怀疑:对自己言行的正确性反复产生怀疑,明知毫无必要,但又不能摆脱。
(4)强迫性穷思竭虑
(5)强迫联想:强迫性对立思维
(6)强迫回忆
(7)强迫情绪 :对某些事物的担心或厌恶,明知不必要或不合理,自己却无法摆脱。
(8)强迫意向:想要做某种违背自己意愿的动作或行为的强烈内心冲动。明知这样做是荒谬的,不可能的,努力控制自己不去做,但却无法摆脱这种内心冲动。 强迫动作和行为
(9)强迫检查
(10)强迫询问:反复要求他人不厌其详地给予解释或保证。
诊断 有典型的强迫症状,患者认识到强迫症状来源于自身,干扰了自己的日常生活、学习和工作,为之感到苦恼,试图加以排除或对抗,或迫切要求治疗者,一般诊断并不困难。但慢性病例,患者在试图摆脱强迫症状失败之后,形成了适应于其病态心理的行为方式,对其强迫症状不再感到苦恼,转而坚持保留其病态行为,不再要求治疗。 治疗 药物治疗:主要采用具有5—HT重摄取阻滞作用的药物,以氯丙咪嗪最常用。其他5一HT重摄取阻滞剂 氟西汀、和氟伏草胺用于治疗强迫症,都有良好效果。强迫症伴有严重焦虑或激动不安者,可合并使用苯二氮卓类。心理治疗:支持性心理治疗、行为疗法、精神分析疗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