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癌治疗效果取决于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三早”)。因此,对于有肝硬化基础的人群,建议应定期行超声检查和AFP测定,以期早期发现肝癌;对于发现肝脏有占位性病变的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早期进行AFP测定和超声、CT、MRI、DSA等影像学检查,以期早期确诊肝癌;对于已经诊断为肝癌者,如是小肝癌,应争取在肿瘤较小时治疗;如是大肝癌,应争取在门静脉主干发生癌栓前时作出诊断与治疗。
肝癌治疗通常要求达到以下目标:一为根治;二为延长生存期;三为减轻痛苦。但由于肝癌的具体情况不同,实际上很难完全达到上述目标。肝癌治疗方法的选择主要与以下几个因素相关:(1)病人心、肺、肝功能代偿情况及凝血功能;(2)肿瘤单发或多发,累及半肝还全肝(部位);(3)肿瘤直径大于还是小于5cm;(4)肿瘤界限、有无完整包膜(5)血管受累范围,门静脉主干有无癌栓;(6)胆管有无癌栓;(7)有无肝外转移。
肝癌手术治疗是我科的技术强项之一。在手术切除中,我科根据不同情况选择应用改良无血切肝术(常温下改良肝血流阻断技术),术中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应用肝蒂横断肝切除术、前入路肝切除术(逆行肝切除术)等现代外科手术技术,达到了肝癌切除过程中出血量少、基本不输血的境界,保障了手术安全性。
根据中华外科学会肝脏学组颁布的肝癌手术适应证,患者应满足一般情况(必备条件):一般情况良好,无明显心、肺、肾等重要脏器器质性病变;肝功能正常,或仅有轻度损害(Child-Pugh A级),或肝功能分级属B级,经短期护肝治疗后恢复到A级;肝储备功能[如吲哚菁绿15分钟储留率(ICGR15)]基本在正常范围以内;无不可切除的肝外转移性肿瘤。
肝癌的局部情况应考虑肿瘤的大小、累及范围、血管侵犯和相对正常肝组织的大小等情况。根据肝癌的局部情况,手术切除包括根治性切除和姑息性切除。
根治性肝切除的局部病变须满足下列条件:①单发肝癌(单个微小肝癌、小肝癌、外生性生长的大肝癌或巨大肝癌),表面较光滑,周围界限较清楚或有假包膜形成,受肿瘤破坏的肝组织30%但无瘤侧肝脏明显代偿性增大达全肝组织的50%以上;②多发性肿瘤,结节